食品包装上是否一定要有售后服务热线电话
1、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 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
2、根据食品生产标签的相关规定,生产厂家不需要写电话号码。
3、按国家规定,应该印刷有生产厂家的电话号码、地址等信息。
4、根据GB7718规定: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的生产者的联系方式应标示以下至少一项内容:电话、传真、网络联系方式等,或与地址一并标示的邮政地址。
请问关于包装法里有规定如果产品地址和电话不是在同一个地方是否可以...
1、就我的理解,是没有关系的,只要你的地址 以及电话 都是真实有效的就可以。举个例子,我们很多的产品包装上有400 跟800 的电话,这个允许电话注册地跟公司所在地不一致的~供参考。
2、因此,食品礼盒中的小包装上没有食品生产的日期,也是违法的,不允许销售。发现这种情况会及时向制造商或监管部门投诉,制造商应依法召回。
3、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的意见是正确的,他要求你改正包装上的标示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因为《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
4、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 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者对标签、说明书上所载明的内容负责。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纯净水的包装一定要写上厂家电话吗?
没有强制要求写座机的,符合规定的联系方式就可以了。
对的,这个是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最直接的要求就是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就是必须有厂家的基本信息(进口产品是经销商信息)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企业地址,企业电话。连服务热线都没有的企业,这是多XXX啊。
厂家的名称、地址、生产卫生许可证号、企标,生产日期,条形码是必须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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